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教体艺厅函[20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临时用工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生2人、护士1人、药师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工作任务
1.医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或外科专业);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及以下;具有5年及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不含实习期)。
岗位职责如下:
(1)在卫生所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做到爱岗、敬业、为民。
(2)负责卫生所门诊或健康驿站人员疾病的检查、诊断、治疗、随访工作。
(3)参加值班(包含夜班)、门诊和出诊,负责本科危重病员的抢救、治疗或转院、护送工作。
(4)负责学校有关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军训、考试等)现场的医疗、保健及救护工作。
(5)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6)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做好传染病的防治、登记、报卡、隔离、值班等工作。
(7)负责本科各种医疗器械、使用、保管工作。
(8)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9)认真书写门诊观察病历及其他所有医疗文件,努力做好门诊疾病登记、分类统计和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门诊资料登记汇编工作。
(10)协助卫生所(公共卫生科)做好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核酸检测工作。
(11)协助卫生所(公共卫生科)做好全院师生员工的应急救护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
(12)服从学校的工作分配,完成学校、总务处和卫生所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任务。
2.护士。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且执业证书注册在有效期内;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及以下;具有5年及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不含实习期)。
岗位职责如下:
(1)在卫生所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做到爱岗、敬业、为民。
(2)严格执行学校及卫生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能正确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做好各种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参加值班(包含夜班),配合医师做好做好卫生所门诊或健康驿站人员疾病的检查、诊断、治疗、急救、随访或转院、护送工作。
(4)负责巡视观察室病员,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适时进行卫生宣教,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当班医师报告。
(5)负责治疗室、换药室、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每日紫外线消毒,按照规范做好各种物品的摆放和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6)负责并做好急救物品的管理,做到管理“四定”定药械品种、定物品摆放位置、定消毒时间、定期检查维修;药械“三无”:无责任损坏、无器械性能失灵、无药品变质、过期失效;药械“二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7)负责并做好医疗垃圾规范分类工作,回收垃圾有交接记录。
(8)根据医生的意见,配合药房做好就诊人员药品发放工作。
(9)负责室内和病区卫生的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和病区卫生整洁,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10)协助卫生所(公共卫生科)做好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工作。
(11)协助卫生所(公共卫生科)做好全院师生员工的应急救护和健康教育工作。
(12)协助公共卫生科做好全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13)服从学校的工作分配,完成学校、总务处和卫生所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任务。
3.药师。中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及以下;具有5年及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如下:
(1)在卫生所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做到爱岗、敬业、为民。
(2)按照分工负责做好年度药品计划预算工作,经所长批准后,按计划进行采购,做好进、存、销等工作。
(3)负责并做好药品的保管和摆放。药品摆放应按剂型、药理作用分别排列,既要便于取用,有要井然有序。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处方配好以后,即可呼叫患者姓名,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用时将用法、注意事项交代明白。
(5)负责并做好药品的统计。药品应逐日统计,按月做好药品的盘点工作,逐日消耗,做到帐物、帐药相符。短缺和新增药品及时通知门诊医生,并主动介绍新药和代用药,抗生素在失效前半年应报告领导,并通知门诊医生。
(6)负责医生处方药品的配备。对有配伍禁忌、涂改、超量等情况的处方,应建议医生更正,或经医生规定签名后方能调配。
(7)负责医生处方的保管。普通处方保存1年备查,药房相关台账(发票、购销合同等)和盘点资料保存5年。
(8)负责药房药品的清查。经常检查,清理药品,对霉变、潮解或过期药品一经查出、立即停用,并填写报损单,详细填写药品名,报损原因,报损数量,呈领导审批。
(9)协助卫生所(公共卫生科)做好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工作。
(10)协助卫生所(公共卫生科)做好全院师生员工的应急救护和健康教育工作。
(11)服从学校的工作分配,完成学校、总务处和卫生所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考核。总务处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工作能力等进行面试考核。总务处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将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3.体检。人事处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学校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4.考察。根据《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办[2022]34号),拟聘用人员填写《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个人信息表》,机关党委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考察,填写《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表》,形成考察意见,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5.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人事处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总务处、纪委办公室反映。
6.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总务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一周内未及时到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采取临时用工方式,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目前学校在聘临时医护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2.待遇。
(1)按照“基本工资+奖金”的方式给予聘用待遇。
(2)初级职称医生基本工资3200元/月,初级职称护士(药师)的基本工资2500元/月。
(3)中级职称医生基本工资3500元/月,中级职称护士(药师)基本工资2800元/月。
(4)副高级职称医生基本工资5000元/月。
(5)以上工资均为实发工资,五险按规定由学校代扣代缴。
(6)聘用协议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续聘,考核合格按照学校规定予以续聘。年度考核合格,学校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正式在职同类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奖的四分之一。年度考核优秀,学校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正式在职同类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奖的三分之一。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总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1:吴老师联系电话:0562-5882052(办)、18905621289(手机)
联系人2:张老师联系电话:13856203179
附件2:2022年院党办34号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实施办法(试行).zip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tlu.edu.cn/2023/0118/c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医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mliep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