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发展需要,2023年延庆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体报考年龄要求请参照招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
(四)非北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引进条件,只可报考户籍不限的岗位;
(五)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符合职位资格条件可报考;
(六)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职位为北京市户籍的岗位不含户口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七)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须为北京市户籍并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资格复审的方式。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成功登录系统后点击“社会招聘考试”栏进行相应操作填报。首次使用该系统的考生,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4月22日上午10:00-4月24日下午16:00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北京市延庆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2)网上初审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各招聘主管单位将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打印准考证
请初审通过的考生于5月9日上午10:00后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网址:
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kszl/ksbm/dyzkz/
如遇特殊情况,我们将在延庆区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面的“公示公告”发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
1.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30。
2.考试内容及形式: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3.成绩查询:考生及时登录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yq.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面的“公示公告”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北京市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公示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考察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事业单位聘用者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如遇特殊情况,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发布在北京延庆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面的“公示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10-69102756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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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4/t20230412_3025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