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18
工作地点: 十堰
公告详情
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室 | 岗位 | 学历 | 人数 | 岗位要求 |
临床科室 | 护理 | 全日制本科 | 11 | 护理学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礼貌大方。
(二)岗位条件
1.公告中的学历均要求为高中毕业(不含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的毕业生),全日制统招本科。本科阶段不含“中起本”、“专升本”、成人本科(脱产、业余、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电大)、自考学历(专套本)以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入职前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合同制用工,享受五险一金。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于4月18日前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核:医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考试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理论、操作技能考核
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考核,未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录用办法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用,预录人员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招聘全过程接受本院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院纪检监察处8637032。
招聘咨询电话:8637029
十堰市人民医院人事处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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