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男性;天津市户口;本专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相应学位。
其他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资格证书的,需于报到前取得。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等。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岗位要求的报考年龄、户口、毕业证、学位证等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1月12日)。其中,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招热岗